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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貿區獲11項保險支持政策
4月15日,中國保監會正式對外公布,為更好地支持自貿區建設、推動自貿區先行先試經驗的復制推廣,保監會根據《國務院關于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要求和相關試點情況,決定將支持上海自貿區保險業發展的11項支持政策放寬至福建、天津、廣東三個新設自貿區和上海自貿區擴區區域。
據悉,目前中國保監會對上海自貿區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創新保險產品管理制度,允許當地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協會條款,提高產品開發使用效率;創新保險機構和高管人員管理制度,取消當地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以及自貿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支持自貿區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試點,以及在區內設立外資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再保險中心等。
據了解,中國保監會日前已正式批復三地保監局,要求及時出臺實施細則,根據福建、天津和廣東自貿區的戰略定位和發展實際,循序漸進,因地施策,有針對性地推動自貿區保險政策措施落地。而下一步,中國保監會也將根據福建、天津、廣東自貿區總體方案,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支持政策和實施方案,推動保險業更好地參與和服務自貿區建設。
政策解讀
按照已經在上海自貿區保險業發展的11項支持政策,如果落地福建,從保險收益、保險產品選擇、保險公司風險與收益的平衡等方面來看,對百姓個人、各保險公司、各企業都會帶來許多實質性的利好。雖然保險政策細則尚在制定之中,但未來的前景已經可期。
開展航運保險或使航運保險市場走出“低谷”。
相關政策:
1)支持上海開展航運保險,培育航運保險營運機構和航運保險經紀人隊伍,發展上海航運保險協會。
2)支持上海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推動航運保險定價中心、再保險中心和保險資金運用中心等功能型保險機構建設。
3)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后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
4)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
專家解讀:
“船舶保險、貨物運輸的風險很大,而且難以估算。”福建省保險協會理事闞小冬告訴東南快報記者,三大原因是財險公司對航運保險缺少興趣的原因。
首先,當船舶拉著貨物出海,尤其到了公海上,萬一出險承保方損失就會巨大。其次,出海的船舶產生風險的情形不好控制,“以貨物丟失為例,保險公司很難界定是真的丟失還是中途卸貨。”
再次,現在大部分險企的航運保險業務方面,一旦出險,保費評估都是由第三方公估公司來完成,在這方面保險公司無法掌握主動權。“但如果專門培養人才做這方面業務,保險公司又會覺得成本太大。”闞小冬說。
“政策中明確支持開展航運保險,也提出要培育航運保險機構和經紀人隊伍,推動設立航運保險定價中心、再保險中心等,待未來細則推出,財稅政策等都落了地,對刺激險企‘撿起’這部分業務有利,這樣將來出海船舶和貨物也就更有保障。”闞小冬表示。
根據上海保監局的數據顯示,2009年,上海地區船舶保險業務規模僅7.7億元,2011年增長到20.85億元。2013年三季度末,上海地區船舶險保費收入達21.6億元,占全國市場的46.8%;貨運險保費收入11.15億元,占全國市場的13.59%,此外,多家財險公司也都在上海設立了航保中心。
“可見當時航運保險政策對上海自貿區乃至整個上海帶來的效應,若福建也執行相關政策,未來的市場值得期待。”一位財險業內人士說。
“貿易是自貿區的核心,福建又主打對臺牌,因此航運是很重要的貨運渠道。”闞小冬說,國際貿易貨物的吞吐量加大,保險業會從更多企業中接到貨運險和船舶險的保單,而出海船舶也能獲得更多保障,形成良性循環。但她也強調,這一切的前提是細則落地,保險公司可以獲利,愿意承保。
開展境外投資試點不用出境也能獲境外險企專業服務
相關政策:
1)支持在自貿區內試點設立外資專業健康保險機構。
2)支持國際著名的專業性保險中介機構等服務機構以及從事再保險業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在自貿區依法開展相關業務,為保險業發展提供專業技術配套服務。
專家解讀:
據了解,近幾年,內地的投保人掀起了去境外投保的風潮。“目前福州市場上涉及境外資本的壽險公司一般都是合資公司,在境內注冊。”闞小冬介紹,合資公司淡化了外資優勢,無法將他們在國際市場上的產品、服務能力體現出來,特別是純粹的外資壽險公司在國際資本市場的投資優勢難以體現出來。
而政策提出,支持外資專業健康保險機構在自貿區試點設立,也支持國際著名的專業性保險中介機構等服務機構在自貿區開展業務,上述保險業人士認為,這將會吸引更多國際健康保險機構進駐,甚至會拉動當地醫療產業發展。
“保險中介主要包括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而這部分市場還比較混亂。”闞小冬也介紹,比如很多保險代理公司沒有多少專業性可言,但這幾年一直在“野蠻發展”,比如打價格戰來競爭市場,一定程度上攪亂了行業秩序。“曾經有一家國際知名的保險代理公司進駐福州市場,但是因盈利困難最后也退出了。”
若自貿區新政策細化、落地后,行業規范建立起來、在稅費上有優惠,外資機構的施展空間將會更大,市場競爭也會更充分,對打破當前健康醫療保險行業現狀有益,也會倒逼現有的健康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等改革升級。
“一方面,境內險企可以學習境外相關保險機構的成熟經驗,催化市場發展,而另一方面,投保人在境內或許也可以購買境外的健康保險,而這一切最終都將利好于投保人。”闞小冬認為。
開展人民幣跨境再保險險企經營程序簡化成本降低。
相關政策:
1)支持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開展人民幣跨境再保險業務,支持上海研究探索巨災保險機制。
2)支持自貿區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試點,積極研究在自貿區試點擴大保險機構境外投資范圍和比例。
專家解讀:
政策中提到的“開展人民幣跨境再保險業務”,業內人士認為對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有幫助。
“事實上,從風險分散的角度來看,任何業務都可以進行再保險。”福建江夏學院金融學院教授張見生說,再保險業務與投保人無關,是由保險公司承保后,“一對一”地將風險再分割出去。
“按照相關規定,目前我國的再保險業務都要在境內市場尋求承保方,如果沒有才能通過申請向境外的再保險中心投保。”張見生介紹,目前國際市場上的再保險中心,交易貨幣通常都是美元。
“該政策更多是在支付手段上給予保險公司便利。”張見生說,比如一筆大額的進出口貿易是以人民幣為支付和結算貨幣,承保這筆貿易的保險公司在國際市場尋求再保險,原來是需要兌換成美元來支付。
“我認為政策可能是在這個方面有所放寬,在支付上允許在境外開展再保險業的中國保險公司使用人民幣作為定價貨幣和支付貨幣。”他說。
但也有業內人士分析深刻,認為中國險企能否“走出去”,更依賴于自身實力的提升和國際競爭力的加強。
他認為,人民幣跨境再保險業務開展的首要條件在于我國再保險市場的發達,并且產生足夠多的跨境業務,但實際上還尚有距離。
而對于業界“使用人民幣作為再保險業務結算貨幣能夠降低匯率風險”的觀點,他也表示,目前人民幣尚不能自由兌換,這也恰恰有可能增加換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