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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記賬之教育費附加稅篇
一、教育費附加概括
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附加費。 作用:發展地方性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
二、教育費附加繳費人
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教育費附加的納費義務人 (簡稱納費人)。凡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征教育費附加的義務人。 農業、鄉鎮企業,由鄉鎮人民政府征收農村教育事業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費附加。
三、教育費附加征收范圍
征費范圍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相同。
四、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
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
五、教育費附加的費額計算
計費依據
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費 依據。
計算公式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稅額)×3%
六、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
納費期限
納費人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同時,申報、繳納教育費附加。
其他規定
1、教育費附加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也可委托國家稅務局征收。
2、納費人不按規定期限繳納教育費附加,需處以滯納金和罰款的,由縣、市人民政府規定。
3、海關進口產品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